以下是圖中垂直書寫的文言文內容,逐行輸出(由右至左,每行由上至下): --- 律中許之矣。互用而作福事,已無開許文。犯之則有。 犯僧錢而作僧堂,受火枷之報。後有拆僧堂數齋僧。 火枷漸滅之明徵也。呼先賢明教燦也。 客士問:亡靈丁三日之設齋,何義理?答:此追薦謂之。 見王齋冥報記舉北齊梁氏事曰:此人死經三日,家 之妻子。佛僧供養。依此功德,獄中鐵梁火枷盡折免。 歷脂罪曰:曰觀之三日,當齋不可闕矣。矧乎累七七 之設齋久之乎也。中陰經曰:中有極命於七日。故中 陰之間,作諸善根,眾供養助彼冥中。要令中陰中不 轉展生惡道之義也。知父母家祖者,不思乎哉。 --- **註:** - 此文本為傳統垂直排版,由右至左、自上而下閱讀。 - 文中「丁三日」、「三日」、「七日」、「七七」等,均與佛教「做七」習俗相關,指人死後每隔七日舉行一次法事,共七次,合稱「七七」。 - 「火枷」、「鐵梁」為地獄刑具,用以描繪冥罰。 - 「中陰經」即《中陰救度經》或類似佛教典籍,講述亡者中陰身期間的教化與救度。 - 此段文字應出自佛教勸善文或《冥報記》類的因果報應文,強調為亡者設齋、供養僧侶可消罪業、助其超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