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部四十七 類書類存目一

均藻 四卷

內府藏本

明楊愼撰。其書乃韻府羣玉之流。案許愼說文無韻字。小學家以均字代之。引鶡冠子五均爲證。愼之立名。蓋取於此。然亦太粉飾矣。假借通用之法。可行於古。不可行於今也。且全書不用古字。獨於書名用一古字。是亦何足爲古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