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部三十六 四書類二

大學翼眞 七卷

浙江巡撫採進本

國朝胡渭撰。渭有禹貢錐指。已著錄。是書卷一分四目。曰大學二字音義。曰先王學校之制。曰子弟入學之年。曰鄕學之教。卷二分三目。曰小學之教。曰大學之教。曰學校選舉之法。卷三分三目。曰大學經傳撰人。曰古本大學。曰改本大學。皆引據精核。考證詳明。非空疎游談者可比。卷四以下。爲渭所考定之本。大旨仍以朱子爲主。力闢王學改本之誤。以經爲一章。傳爲八章。其誠意章以下。與諸本並同。惟以康誥曰至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爲第一章。統釋三綱領。以詩云邦畿千里至此以沒世不忘也爲第二章。謂前三節釋經知止能得之序。後兩節釋知止之由與能得之序。以聽訟吾猶人也一節爲第三章。謂釋本末之意。而移此謂知本二句於前章止於信之下。與諸本爲異。其說與朱子雖小異。然僅謂格致一章。不必補傳耳。其論格物。固仍然朱子之旨也。其卷末一條。謂古之大學。所以教人者。其文則詩書禮樂。其道則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。其法則博學審問愼思明辨篤行。故孟子謂庠序學校。皆所以明人倫云云。所見切實。視泛爲性命理氣之談。似五常百行之外。別有一物謂之道。別有一事謂之學者。勝之遠矣。